2024年5月19日 星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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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贵阳市住宿业管理办法》即将实施
来源:贵阳晚报发布时间:2012年02月28日作者:
《贵阳市住宿业管理办法》:酒店擅自“挂星”要挨罚


  记者从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获悉,《贵阳市住宿业管理办法》将于3月1日起施行。

  据悉,该管理办法规定主要从经营、服务规范等6个方面着手制定,其中第二十一条指出,住宿企业应当按照服务质量规范建立健全旅客投诉制度;第二十三条指出,住宿企业经营服务设施不符合相关标准的,将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,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。另外,擅自使用旅游饭店星级标志,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,将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。

  据了解,本办法适用于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利用专门住宿设施以间/夜为计费单位,为消费者提供住宿服务的旅游星级饭店及社会旅馆。其中,社会旅馆是指向社会提供以住宿服务为主的商务、会议、休闲、度假等相应服务的宾馆、酒店、旅馆、旅社、度假村、乡村旅舍等企业。